經文課老師

所有學校都對課堂上進行的任何類型的志願工作的專業性有要求。經文課SRE教師的授權和認可是為了確保以安全和適齡的方式向兒童提供相關的教育內容。

 

授權

每個宗教提供者都有責任提供充足和適當的SRE教師。

 

每一個尋求成為特殊宗教教育教師的人,以及任何陪同他們進入新州公立學校的人,都必須被“授權”這樣做。

 

授權是指主任牧師、教會領袖或宗教人士允許適合的人在學校內代表他們教授經文課SRE

 

要獲得授權教授經文課SRE,主任牧師或教會領袖必須確保經文課SRE教師具有:

  • 獲得有效五年的“可為兒童工作證明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
  • 在擔任經文課SRE教師之前接受過“兒童保護培訓Child Protection Training
  • 簽署聲明,聲明他們不是禁止從事與兒童有關的工作的人。
  • 從未因對未成年人、暴力、性侵犯或提供違禁藥物而被刑事定罪。

 

作為授權的一個條件,經文課SRE教師有義務根據其宗教提供者授權的課程進行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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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

特殊宗教教育應被視為“一項真正的教育活動,其人員配備充足,教學得當”(新州公立學校宗教教育,1980年)。

 

每個宗教提供者需要負責確保其代表是稱職的教師。

 

悉尼聖公會授權的所有經文課SRE教師在開始經文課SRE教學前必須完成其認證培訓。

 

認證課程旨在為聖公會經文課SRE教師提供神學方面的知識、技能和良好的教學實踐,以有效地在公立學校教授經文課SRE。為了獲得認證,每位經文課SRE教師應完成經文課SRE理論與實踐聖經基礎5個培訓模組,並由合格的觀察員進行1節課的教學觀察。

 

為了保持認證有效,教師還需要每年參加一次公認的經文課SRE發展培訓活動,並被觀察教授一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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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課SRE 協調員

教會經文課SRE協調員的角色對於新州政府學校特殊宗教教育計畫的順利和成功運行至關重要。經文課SRE協調員由教區的主任牧師任命,代表他監督經文課SRE的運作。

 

教會經文課SRE協調員的作用和職能包括與學校聯絡,並作為學校和經文課SRE教師之間的溝通員。點擊此處瞭解有關經文課SRE協調員的更多資訊。

 

其他志願者

幫助者是指幫助經文課SRE教師講課或研討會的任何人。助手無權單獨授課/研討會,但可以在經文課SRE老師的監督下參與課程/研討會的各個方面(即帶領小組、表演音樂專案、提供技術或實踐支援)。

 

幫助者必須填寫一份經文課SRE教師參與表、完成可為兒童工作證明、兒童保護培訓,並在校內攜帶藍色授權卡。助手不需要完成認證培訓。

經文課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之一。在那裡我可以向上帝表達我的感受。它幫助我度過一生中最悲傷的時光……它教會了我如何做出正確的選擇。 經文課學生
Scripture Student